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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過了十年,英國人打招呼還是只會聊天氣!
史上最爆笑的英格蘭民族性調查,再次重出江湖!

「她」違背「本性」、羞赧得要命的,逼自己插隊、撞人,只為追根究底,瞭解英國人到底在想些什麼?且看這位「不天真」的英國人類學家,揭發多少同胞的糗事!
◎英格蘭人覺得:初次見面就自我介紹實在太粗魯!握手禮就太商業啦!而法國人的吻臉頰看起來則是太做作。最好的方式竟然是聊.天.氣!
◎到英國洽公的外國人說:「為什麼明明在開會卻假裝成茶會?」「為什麼永遠如此,讓人抓狂。他們為何不願意認真談公事?!」
◎想粉飾太平,卻不自主露餡的階級意識。嘴巴說:「什麼!我們才沒有那種陳腐的階級觀念呢?!」心裡的OS卻是:「什麼!你竟然以為我會去養一隻吉娃娃!開什麼玩笑!那可是勞工階級才會養的寵物!」
◎來到英國酒館,當你口渴得要命,卻沒有服務生來為您點餐,千萬不要驚訝!搞不清楚狀況的外國人,那癡癡等待的模樣,成了人類學者眼中夏天最令人不忍,卻也最好笑的景象。

在《瞧這些英國佬》中,芙克絲以讓人眼界大開的方式,檢視了英國人的怪癖、習性、缺點。她將英格蘭民族性放在人類學顯微鏡下,發現這奇怪而迷人的文化,受錯綜複雜、無法言說的規則和神祕的行為準則所規範。她以洞察秋毫的眼力,觀察英國人說話、穿著、用餐、喝酒、工作、遊戲、購物、開車、調情、打架、排隊的方式,以及英國人抱怨這些活動的方式,進而揭露英國人所不知不覺謹遵奉行的潛在規則。

芙克絲以人類學的分析,加上她自己非正規的實驗(插隊、擦撞陌生人等尷尬行動),找出這些不成文行為準則背後隱藏的英國人特性。以學院中訓練多年的學術功力,對自己的同胞開刀,刀刀入骨,既幽默又讓人深思。

出版當年引起了英國人自己的正反辯論,有人認為她洩露了太多英國人的機密,有人認為她一針見血地揭穿了英國人行事風格背後的潛規則。不過所有人都一致同意,這本書實在太好笑了。

不論你是想融入英國社會或是只想尋英國人開心,本書都有助於你裝出英格蘭民族的「特有症狀」。下次遇到英國人,你該知道,是聊天氣的時候了!

【國內外笑哈哈佳評】
「好笑又充滿知性的書,一定要讀!」
——《每日電訊報》

「叫人捧腹大笑。」
——《泰晤士報》

「芙克絲堅持不懈,揭露了我們英國人的真面目。她一絲不苟、啟迪人心,的確非常風趣。」
——《泰晤士報文學增刊》

「芙克絲是社會人類學家,但這未能妨礙她如天使般寫作。」
——《週日快報》

「知名美國人類學家之女青出於藍,潛入自身文化,幽默睿智地探掘英格蘭人的文化特性,精彩且深具啟發行。」
——胡台麗(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

「性格決定命運。這是一本瞭解英國人民族性、行為模式與集體潛意識的優良好書。」
——胡忠信(政治評論家)

「我喜歡讀人類學家的田野報告,徜徉其中,大有足不出戶,卻身臨其境的快感。」
——蔡詩萍(作家、主持人)

【全台嚴肅人士捧腹推薦】
◎姚人多(清大社會學研究所所長)
◎胡台麗(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
◎胡忠信(政治評論家)
◎翁玲玲(佛光大學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副教授)
◎楊照(新匯流基金會董事)
◎詹宏志(網路家庭董事長)
◎趙少康(知名媒體人)
◎蔡詩萍(知名作家、主持人)











目錄

目次

引言 本土人類學

第一部 交談準則
天氣
理毛式言談
幽默規則
言語上的階級準則
新興的交談規則:行動電話
酒館交談

第二部 行為準則
家屋規則
馬路規則
死守規則,變相打混
玩樂規則
衣著準則
飲食規則
性規則
通過禮儀

結論 界定英格蘭人特性

後記
作者注
中英對照












內文試閱


引言 本土人類學
  我正坐在派丁頓車站附近一家酒館裡,手裡握著一小杯白蘭地。這時才早上約十一點半,喝酒的確是嫌早了些,但喝酒一半是為了犒賞自己,一半是為了壯膽。說犒賞,是因為我累了一個早上都在似無意而有意的撞人,然後計算說「對不起」的人次;說壯膽,則是因為接下來我要回火車站,連續幾個小時幹一件很要不得的事:插隊。

  我其實很不想做這檔事。我想照過去的一貫作法,叫個毫無戒心的研究助理去衝撞神聖的世俗禮法,我則在安全距離外看結果就行。但這一次,我大膽決定親自下場當實驗品。我不覺勇敢,只覺害怕。雙臂因為撞了一早上人而瘀青累累。這一刻我想放棄這個勞什子的英格蘭人特性研究計畫,回家去喝杯咖啡,安安分分過生活。尤其是我不想整個下午都在插隊。

  我為什麼要這麼做?撞人、插隊這種蠢事(更別提明天要做同樣愚蠢的事),用意何在?大哉問,或許我最好解釋一下。

英格蘭人特性的「文法」

  大家不斷在說英格蘭人已喪失其民族認同,已沒有「英格蘭人特性」這回事。歷來哀嘆這所謂認同危機的書籍如過江之鯽,輕者如《誰是英格蘭人?》那樣謹表哀嘆,重者如《英格蘭輓歌》那樣哀痛逾恆。過去十二年裡,我花了許多時間,在酒館、賽馬場、商店、夜總會、火車、街角,研究英格蘭文化與社會行為的多個面向,從而深信仍有「英格蘭人特性」這一東西,說它消失其實是誇大不實。為了完成這本書,我著手去發掘英格蘭人行為背後潛藏而未言明的規則,以及這些規則對我們英格蘭人民族認同的意義。

  這番研究的目的,在於確認主宰英格蘭人行為的諸多規則中有哪些共通之處,這些規則是非正式的行為準則,且跨越階級、年齡、性別、地域、次文化等種種社會藩籬。舉例來說,婦女協會成員和身穿皮外套、成群馳騁於路上的摩托車騎士,表面上看來幾無共通之處,但看穿表面差異這「炫目的族群迷障」後 1(編按:作者註請至貓頭鷹知識網下載),我發現婦女協會成員和摩托車騎士還有其他族群,其行為全遵循一些同樣的不成文規則,亦即界定我們民族認同和性格的規則。我也贊同歐威爾所說的,這一認同「綿延不斷,從過去延伸到未來,其中有一持續不滅的東西,一如在動物身上有持續不滅的東西一樣。」

  換句話說,我的用意是建構英格蘭人行為的「文法」。很少人能解釋自己語言的文法規則。同樣的,對特定文化的禮儀、習俗、傳統講得「頭頭是道」的人,通常也欠缺欲清楚解釋這些作為的「文法」所必須具備的超然心態。為什麼有人類學家,原因即在此。

  大部分人憑直覺遵行不成文的社會規則,絲毫未意識到為何要這樣做。例如,一早起床就會穿衣打扮,而不會刻意提醒自己穿著睡衣上班違反未明言的禮儀規定。但如果身邊有個人類學家以你為研究對象,她會問你:「為何要換衣服?」「穿睡衣上班會怎樣?」「還有什麼是不能穿去上班的?」「為什麼星期五的穿著可以不一樣?」「你公司裡每個人都這樣嗎?」「為什麼高階主管不遵行星期五穿便服的習慣?」連珠炮似的問題,直讓你不想理她。然後她會轉身走開,去觀察、詢問別人(你社會裡不同群體的人)。經過數百次多管閒事的發問和觀察後,她終於解讀出你文化裡的衣著「文法」(參見三○七頁的「衣著準則」)。

參與觀察和其缺失

  人類學家受的正規教育,要他們使用名叫「參與觀察」的方法來研究,基本上這表示研究者要融入所研究對象的生活及文化裡,透過超然、客觀的觀察,從內部真正洞悉他們的習俗和行為。但這是理論,實際做起來,往往就像要人同時做出拍頭及撫肚兩動作的小孩遊戲一樣難。人類學家不時出現「當局者迷」的毛病(因捲入、陷入土著文化太深而失去應有的客觀超然精神),因此臭名遠揚,或許也就不足為奇。這類人種學家研究土著文化時,帶有正面主觀成見,即只看好的一面。最有名的這類學者無疑是米德,但湯瑪斯也是其中之一。湯瑪斯曾寫了名叫《無害民族》的書探討某一部族,結果事實證明這一部族發生凶殺案的比例,比芝加哥還高。

  針對參與觀察的方法和參與觀察者的角色,人類學界有不少吹毛求疵、叫人難以恭維的討論。在敝人的上一本著作《賽馬部族》中,我借用自我解圍的心理囈語式語言調侃了這一現象,稱這問題是我的「內在參與者」和「內在旁觀者」兩種角色間的持續交戰。這兩個內在聲音動輒陷入激烈的口角爭執,而我稱這種爭執是超然科學家與該部族之榮譽成員這兩種角色間的衝突。(一般討論這一主題語氣極盡嚴肅,就此來說,我的不敬跡近於異端邪說,因此,當我收到一封大學教師的來信,指稱他正拿《賽馬民族》一書作為參與觀察方法的教材時,我很驚訝且異常光火。想想我竭盡所能離經叛道,打破偶像,結果他們竟把我的書拿去當教材!)

  較尋常的作法,或者說至少現正流行的作法,是拿個人著作或博士論文裡的一章,以痛苦而自責的心情,專門探討參與觀察在倫理上、方法論上的困境。「參與」的用意,就是要你從「土著」的角度去了解文化,結果你卻得花上整整三頁,解釋你潛在的自我種族偏見和其他各種文化障礙,大概會如何讓你這努力化為泡影。然後不能免俗的,你開始質疑「觀察」的整個道德基礎,並且為求保險,對於現代西方「科學」是否為了解任何事物的有效工具,持嚴正保留態度。

  這時候,不熟悉這箇中情況的讀者自然會納悶,既然這方法若非道德上有問題就是不可靠,或者兩者皆成立,那為何還要繼續用它來研究?我起初也有這疑問,後來我才了解,這些口氣沮喪、詳述參與觀察有哪些危險、哪些缺點的舉動,其實是某種護身咒,是行禮如儀該唸的東西,類似有些印第安部族打獵或砍樹前,總要唱上謝罪式的悼詞,以安撫所要獵殺之動物或所要砍倒之樹的靈魂,只是後者的作法較引人入勝些。較刻薄的解釋則認為,人類學家行禮如儀的自貶,其實是狡猾的卸責之舉,試圖藉由搶先坦承自己的無能以規避批評,就像自私而不體貼的情人向對方說道:「噢!我真自私又疏於關心你,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容忍我。」這類說詞之所以管用,就因為說話者看準了我們的心思:如此明白覺悟並坦承犯錯,幾乎就和未犯錯一樣高尚。

  但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這行禮如儀般寫下的一章,說明參與觀察者的角色是如何痛苦,其實讀來往往乏味至極,因此我不想談這種作法能得到什麼先發制人的卸責效果,而只想說參與觀察儘管有其侷限,儘管它既參與又超然且頗難拿捏,仍是探索人類文化之複雜的最佳方法。雖不滿意,但也不能不用。

好的、壞的、叫人不舒服的

  就我而言,「參與」這部分的困難較小,因為我研究的是自己文化的複雜性。這不是因為我認為英格蘭比其他文化在本質上較有趣,而是因為我比較孬,沒有我那些研究泥屋「部落式」社會的同事大膽。這種社會髒汙、易得痢疾、有致命昆蟲、食物難以下嚥、衛生設施落後,我沒一樣受得了。

  我逃避不舒服環境,偏愛有室內衛生設施的文化,這在陽剛氣息濃厚的人種學領域裡,是很不受歡迎的軟弱行動,因此直到不久之前,我都在努力挽回自己的名聲,而挽回之道就是研究英格蘭社會裡較烏煙瘴氣的層面,即到暴力頻仍的酒館、下流的夜總會、賽馬場外生意慘淡的彩票經理部之類的地方研究。我研究的攻擊、失序、暴力、犯罪和其他種偏差及反常行為,全都發生在叫人不敢恭維的地點、不便的時間,幾年研究下來,我覺得自己的研究環境跟那些習慣於較惡劣環境的泥屋人種學家比起來,似乎也沒有比較好。

  實地調查的試煉證明我不適合朝這個方向,於是我推斷不如轉向自己真正感興趣的題材,也就是去研究好行為的原因。這個領域很有意思,且鮮少受到社會科學家的關注。除了一些著名學者 2,社會科學家往往執著於研究反常而非正面可喜的現象:將全副精力用於研究我們社會所希望杜絕之行為的原因,而非我們所希望助長之行為的原因。

  與我共同主持社會議題研究中心的馬爾什,對於社會科學這種問題導向的本質同感失望而沮喪,於是我們決心竭盡所能專注研究人類互動的光明面。有了這個新焦點,我們不必再違逆本性去尋找龍蛇雜處的酒館,而可以耗在舒服的酒館(這類酒館也較容易找,因為大部分酒館氣氛愉快、沒有是非衝突)。我們可以觀察奉公守法的平常人購物,而不必就商店扒手和破壞公物者的活動,訪談大樓保全人員和商店防竊員。我們到夜總會不是去研究打架,而是研究調情。在賽馬場觀眾裡,我注意到人際互動活絡、謙恭有禮,不同於平常,當下就開始研究賽馬迷良好行為背後的因素,結果一研究就是三年。我們還研究慶祝活動、網路約會、夏季度假、尷尬、企業對最有價值客戶的招待(如招待參觀賽馬、看網球賽等)、廂型車駕駛、冒險、倫敦馬拉松、性、行動電話交談以及喝茶與家居修繕 DIY之間的關係。(最後這個主題處理的是當紅的社會議題,比如「一般英格蘭人要喝幾杯茶才能組裝好一個架子?」)

  過去十二年,我研究英格蘭社會的問題面和較討人喜歡的光明面(以及在世界其他地方從事跨文化比較研究),大概各占去一半時間。因而我可以問心無愧的說,我是以相當持平、俯瞰全局的角度,著手這本書的研究。

我家人和其他的白老鼠

  我研究的對象既是自己同胞,在參與觀察的「參與」部分,對我自然頗為有利,但「觀察」部分呢?我能達到足夠的超然,像個客觀科學家一樣觀察自己的文化嗎?雖然我要花許多時間研究相對來講不熟悉的次文化,但他們終究是「我的同胞」,因而身為人種學家的我,儘管只需動用這類學者分裂人格的一半(即相對於輕鬆參與者的沉思觀察者那一半),我是否真能當他們如白老鼠般客觀看待,似乎有待商榷。

  這問題沒讓我擔心太久,因為朋友、家人、同事、出版商、經紀人和其他人不斷提醒我,我洞見秋毫剖析同胞的行為已有十餘年,而且照他們所說的,我剖析時的冷酷超然,就和在皮氏培養皿上擺弄細胞的白袍科學家差不多。家人也指出,我父親羅賓.福克斯,比我還要傑出許多的人類學家,自我還是嬰兒時就培養我成為這樣的人。大部分嬰兒在早期時是躺在嬰兒車或嬰兒床裡,瞪著天花板或會動的吊掛動物玩偶,我則是給五花大綁固定在科奇蒂族印第安人的搖籃板上,直直靠著牆邊,從制高點觀察房內動態,研究英格蘭學者家庭典型的行為模式。

  父親還為我樹立了科學超然精神的絕佳榜樣。當母親告訴他懷了我(他們的第一個孩子)時,他立刻提議買一隻幼仔黑猩猩一起撫養,作為比較靈長目動物和人類發展的個案研究。父親極力遊說,但母親堅決反對。多年後,母親告訴我這件事,說我父親的教養方式就是這麼怪,成事不足而敗事有餘。不過我並未從中得到教訓,我告訴母親:「哇!真是個好點子,如果成真,一定很有趣!」母親不只一次數落我:「妳就跟妳那個冷血的老爸一個樣。」說到這有點離題,總之,我覺得這是種讚美。

相信我,我是人類學家

  後來我們離開英格蘭,我開始在美國、愛爾蘭、法國過著一再轉學的求學生涯,這時候我父親已毅然拋掉黑猩猩實驗未果的失望,轉而開始培養我成為人種學家。我只有五歲大,但他根本不把這小小的阻礙放在心上。他覺得我或許比其他學生矮小,但無礙於我掌握人種學研究方法的基本規則。我學習到的諸多基本規則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去尋找規則。我們一抵達陌生的文化環境,我就會在當地人的行為裡尋找規律和一貫的模式,並努力找出左右這些行為模式的潛在規則,亦即傳統或集體默契。

  最後,尋找規則變成幾乎是無意識的過程,也就是反射動作,或者照一些長期忍受我侵擾的同伴所說的,病態的不由自主。例如兩年前,我未婚夫亨利帶我去波蘭拜訪幾位友人。我們開著英國車,在路上,他要我這位乘客告訴他什麼時候可以安全超車。開過波蘭邊界不到二十分鐘,我就開始告訴他:「可以了,超,很安全。」儘管二線道公路的對向車道上有好幾部車向我們駛來。

  他兩次緊急煞車,最終放棄超車的打算,然後他顯然開始懷疑起我的判斷力。「妳在幹什麼?一點也不安全嘛!沒看到那輛大卡車嗎?」「有看到啊,」我答道:「但波蘭這裡的交通規則不一樣。這裡的人顯然有一項默契,認為寬闊的二線道其實是三線道,所以超車時你前車的駕駛和對向來車的駕駛會自動靠邊,讓出空間讓你過。」

  亨利委婉問我既然沒來過波蘭,且初來乍到還不到半小時,怎麼這麼肯定有這回事。我告訴他我一直在觀察波蘭的駕駛,發現他們明顯遵行這項規則,他聽了之後的回應或許是半信半疑。我補上一句:「相信我,我是人類學家。」似乎也沒什麼用。過了一段時間,他才相信我的話,開始試驗我的理論。結果他超車時,其他車子果然像摩西分開紅海般自動開出「第三車道」給我們,招待我們的波蘭主人後來證實,的確有這樣一條不成文的交通規矩。

  但主人姊妹的一番話沖淡了我的得意。她說開車莽撞、危險也是她同胞的特色。我如果更細心一點,似乎就可以注意到路邊一根根的十字架。這些底部擺了一圈花的十字架是痛失親人的生者所放置,用以標明那裡曾有人死於車禍。亨利器量很大,忍著不去質疑人類學家的自信,倒是問我為何不單純觀察、分析波蘭人的習慣,幹麼非要加入其中冒險,而且不經意間也要他冒險?

  我解釋說這股不由自主的衝動,有一部分來自我「內在參與者」的驅使,但也堅稱我看似瘋狂的行徑裡有一套方法和法則。人種學家在當地人的行為裡觀察出某種規律或模式,並初步判定其中隱而不顯的規則後,可以多方「試驗」以確認是否真有這一規則。你可以挑出一批具代表性的當地人,將你觀察出的行為模式告訴他們,然後問他們你所判定這些模式後面的規則、傳統或原則是否屬實。你可以打破這(假設的)規則,尋找反證,或者更精確的說,尋找有效的「認可」。在某些情形下,例如波蘭第三車道這個規則,你可以藉由遵行這規則而予以實地「測試」,並注意這麼做之後是否得到「正面回饋」。

無聊但重要

  這本書不是為社會科學家而寫,而是為難以捉摸且向來被出版商慣稱之為「聰明門外漢」的人而寫。我雖以非學術性的角度來撰寫,但不表示我可以思路不清楚、語言使用不嚴謹、術語不予清楚界定。這是本談「英格蘭人特性」之規則的書,若不解釋我所用的「規則」一詞的意義,我擔心有些人會不了解我們所謂「規則」的意義。

  我筆下的「規則」是較廣義的規則,以《牛津大辭典》的四個定義為基準,亦即:

˙主宰個人行為的原則、規定或準則;

˙區別或評量的標準;評判標準、檢驗標準、尺度;

˙代表性的人事物;指導範例;

˙大體上適用於各種情況的事實或事實陳述;事物的正常或尋常狀態。

  因此,我所要找出的英格蘭人特性之規則,並不限於特定的行為規則,還包括更廣義下的規則,即標準、準則、理想、指導規則、英格蘭人「正常或尋常」行為的「事實」。

  英語裡說:「以一般的規則來講,英格蘭人傾向於 X或較喜歡 Y或不喜歡 Z。」這裡用到的規則就是上述四定義中的最後一個定義。使用如此定義下的規則時,並不表示(這很重要)所有英格蘭人無一例外或清一色表現出該特質,而只是表示這是很普遍或很顯著而值得注意、重視的特質或行為模式。事實上,不管是在何種定義下,社會規則的基本條件就是可以打破。這類行為規則(標準或原則)不同於科學或數學定律,後兩者是必然事態的陳述,前者本質上則是依條件而定。例如若插隊根本是不可思議、不可能的事,就沒有必要定出禁止插隊的規定。3

  因此,談到英格蘭人特性的不成文規則時,我絕不在表示這些規則在英格蘭社會裡普受奉行,也不表示絕無例外或背離的情形。那樣的話很可笑。我的主張只是這些規則夠「正常而尋常」,有助於了解、界定我們的民族性格。

  例外與背離往往有助於「證實」(從「測試」一詞的正確含意來說)規則的存在,因為背離所激起的驚訝或憤怒愈大,表示該規則愈重要,也說明該規則所規範之行為的「正常狀態」。許多專家學者針對英格蘭人特性做了草率的事後檢討,這些人都犯了一個基本錯誤,即引用一些違反英格蘭人特性之傳統規則的事例(例如足球員或板球員不光明正大的行徑),藉以支持他們認為這些規則已死的說法,卻忽略了大眾對這些犯行的反應,大眾明顯認為這類行徑異常、無法接受、非英格蘭人的典型作為。




資料來源:MOMO購物中心 - 瞧這些英國佬:英格蘭人的人類學田野報告(長銷十周年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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